在许昌警方发布公告后,金域医学当天共发布了两份声明。第一份声明的主要意思是表明金域医学得知了许昌警方的公告,正在配合调查,目前还未有结论。
不过金域医学的第一份声明完全挡不住舆论汹汹,就在当天晚上20点12分,金域医学又发布了第二份声明。第二份声明称,网络上出现的“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瞒报数据”等传言“不存在”,提醒公众勿造谣传谣、传播不实信息。
我们再字斟句酌、好好体会一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的警方公告,与金域医学的声明做个比较。
警方公告是这么说的:
“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注意这两句:“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实施”二字表明,这种传播病毒的行为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已经在进行中了。如果没有实锤,警方是不会随便刑事侦查的。
如果没有实锤,最高人民检察院会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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