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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年就118个案子,国家这次是动真格了!

这两桩案件,或许是2021年名声最响的两件“反垄断”大事——科技巨头为它们“霸道”的商业模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水面之下,科技巨头还有许多相当隐秘的“触角”伸向四方。

比如,“惠迪天津”和“嘉兴创业”是“小桔快智公司”(“滴滴”)的全资子公司,这两家企业因和“丰田”、“一汽集团”、“华夏出行”等公司设立合营企业而未依法申报被处罚,但光从名字,丝毫看不出其和“滴滴”的关系。

此外,腾讯收购股权的行为也极其频繁,其中多次未依法申报,因此缴了千万罚款。

除了“二选一”限制经营者和其他竞争平台交易,参与垄断的公司还做了什么?

从通报透露的情况来看,“垄断”其实不仅是互联网平台的互相竞争、屏蔽和无限扩张,还渗透进了公众生活的细枝末节。

2020年10月15日,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因下属水上分会组织本市游船经营人多次协商固定或者变更“经典游”、“特色游”客船游览服务价格,被罚款20万元。

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案件指出,“陕西省水务集团泾阳县供水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使水价倒挂严重、企业收入来源单一”。

不过,2021年通报的118件“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中,所涉公司更多还是因为未依法申报便违法设立了合营企业或收购了股权而被处罚。

地方企业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管控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交易、限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