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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已定,祖国统一倒计时……

凡是在大陆经商、工作、学习、婚嫁、旅游、探亲、交流等的台户籍同胞,持有台有效身份证件的,均可在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领取中国身份证。或者通过互联网登陆大陆“公安部门网站”办理。持证者与大陆居民享有等同的一切权利义务。为了方便起见,可以采用“电子身份证”的形式。

2、国籍“逼统”

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持有“中华民国”有效护照的持有者,为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使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时,中国驻外使领馆,兼顾为台籍同胞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职责,方便台同胞在世界各地都可以领取中国身份证。

3、货币“逼统”

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民众。中国大陆让利台民众,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兑换比率为1:1(2021年4月1日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兑换比率为1:0.23)。台民众凡是持有新台币的,均可以按照1:1的汇率兑换人民币。大陆每兑换1元新台币,让利给台民众0.77元人民币。由中央政府承担,由大陆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交)等负责兑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