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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在美国悄悄上市,诡异背后暗藏三大内幕!

另一个是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滴滴出行”这样的网约车。根据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内容: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也就是说,“滴滴出行”这方面也肯定是违法了。

还有一个可能相关的,就是“”数据跨境流动”,查了查,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在2017年6月,《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了,但一直没有正式出台。目前,有网络传言称,“滴滴出行”把数据打包给了美国,滴滴副总裁李敏予以否认,称绝无可能,将坚决起诉维权。我个人认为,“滴滴出行”胆子没有这么大,国家监管技术也没有这样差,大数据打包出境绝非非一日之功,更不是简简单单发一个文件。但到底情况如何,最终要看国家审查的结果。

第二,关键是数据:滴滴出行拥有大量的大数据,既有个人出行数据、导航数据,包括有这些数据可以衍生出的事关中国经济社会运行的数据,是国家数据跨境管理的重点内容。

“滴滴出行”掌握的数据有哪几类?显然,第一类是导航数据需要的数据,这一点和我们之前讲的特斯拉收集数据有相同之处,就是会掌握基础交通地理信息数据,以及交通态势数据,但和特斯拉又不一样,尤其体现在自动驾驶能力方面。也就是说,对于地理信息和交通数据的收集能力,没有需要自动驾驶的特斯拉那样强大,但基本要素也是应有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