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黄有龙与一家名为“明诺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诺国际)的机构曾在2016年8月达成协议,后者向前者提供一亿港元(1港元约合人民币0.8元)贷款,每月利息200万港元,一年内连本带利还清,另一被告逄宇峰为这笔贷款的担保人。
双方约定通过预付支票的形式还款:黄有龙需先将1张1亿港元及12张200万港元的支票交给明诺国际,后者每月兑现200万港元作为利息,一年后再兑现那张1亿港元的支票作为本金还款。可能是双方前期合作愉快,两个月后,黄有龙又与明诺国际达成了第二份贷款协议,贷款5000万港元,分三个月还清,每月100万港元利息,具体还款方式与第一笔贷款相同。
但是,从2017年6月开始,明诺国际估计便发现黄有龙的预付的利息支票已经无法兑现。
如果屏幕前的你觉得理解无能,那环环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简单版本:赵薇的富豪丈夫黄有龙借了两笔钱,约好分期还款,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结果利息还没还完就溜之大吉了。
2018年10月份,因为种种原因,明诺国际将这笔烂账转给了万汇有限公司。据万汇方表示,目前第1笔贷款所欠本金加利息已累积至1.99亿港元;第2笔贷款的欠款总额,亦达到逾9895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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