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这些被制裁的个人,他们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有可能被中国制裁,聘请他们的组织也有可能被中国制裁,这些被制裁的组织的实际控制者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有可能被制裁,等等。
也就是说,只要是跟这帮人有密切经济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都有可能被中国制裁。至于制裁的措施,可以是不准入境,可以是在华财产就地封存,可以是禁止与中国企业进行交易活动,也可以是“其他必要措施”。
“等等”,“其他必要措施”,充满了想象的空间。像这样的法律条文,只有那种充满了想象力的民族才能制定出来。
美国那帮喜欢朝中国挥舞大棒的人,有相当一部分看好中国的未来,他们都是典型的吃中国饭、砸中国锅。现在他们长学问了,知道了“连坐”的意思。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反外国制裁法》已经生效了,在这之前,拜登刚刚签署行政命令,把59家中国企业列入投资“黑名单”,北京是不是可以挑几个人、几个组织小试一下牛刀?商鞅变法尚知先要南门立木,这么重要的法律颁布了,怎么也得先收拾几个宵小,立一下威吧?
(责编:李雨)
2024-04-30 09:36:49
2024-04-29 09:21:04
2024-04-28 09:30:59
2024-04-26 09:31:29
2024-04-25 09:53:31
2024-04-24 1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