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21年,中央财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保障力度,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关要求,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生产、农村改革等方面任务,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下达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0.95亿元,比上年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7%,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围绕过渡期主要任务,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二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7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资金分配向粮食主产省倾斜,支持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是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下达2394.49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和渔业生产发展等工作,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此外,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2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水利抗旱救灾等。
四是支持水利发展。下达水利发展资金574.27亿元,比上年增长3.1%,重点支持地方开展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促进改善水环境、推动水资源集约利用、因地制宜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五方面工作,推动地方加快解决农村防汛薄弱环节,建设水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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