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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237名农民工兄弟,检察官带氧气瓶翻3座海拔5000米大山

“马上与劳动监察部门对接,带上氧气瓶,尽快动身,让152名农民工兄弟安全下山......”听完分管副检察长对一起发生在海拔4000多米高原上的建筑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汇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和田分院领导立即作出决定。

2020年,某公司在皮山县赛图拉镇承建项目,投资总额3.5亿元,涉及3家用工企业。该项目地处高原,全年平均含氧量不到平原地区的70%。用工难、成本高,加上资金链出现问题,项目完工后还欠2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50万余元,此外还有152名农民工滞留高原。

进入11月中旬,赛图拉镇最低气温持续在零下10度左右,滞留的农民工面临着食物短缺、断电受冻的风险,一旦封山,道路将无法通行,后果不堪设想。其间,赛图拉镇党委政府多次要求用工企业履行支付义务,但收效甚微。于是,该镇政府将线索反映给检察机关。

皮山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立即与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对接,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和田分院。

和田分院高度重视,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派专人赴赛图拉镇协调解决此事。

12月1日,和田分院副检察长带领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一行8人,携带着氧气瓶,翻越3座最高海拔5000余米的达坂(山岭),驱车700余公里赶到赛图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