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尼批评共和党人挑战选举人团票是“疯狂”,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将直接挑战美国选举制度的根基,并将严重违背民众意愿。
众所周知,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特有的一种选举方式,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选总统,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
同时,选举又遵循“赢者通吃”规则,即总统候选人在某州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即获得全部选举人票,比如拜登在加州获得1027万2097票(64.3%),特朗普获得537万0837票(33.6%),拜登在该州获胜,即赢得该州全部55张选举人票。
事实上,全民投票计票结束,选举结果就已经产生了,选举人团投票及其认证只不过是走个程序而已,基本上不可能改变选举结果。而且,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必须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否则,就是违背全民意志,就要受到法律制裁。美国几乎各州都规定,要成为选举人,就必须首先同意在选举人团最后投票中,投票支持所在州选民选出的候选人。
2024-12-23 16:02:27
2024-12-20 10:04:15
2024-12-19 09:54:42
2024-12-19 09:50:26
2024-12-18 11:39:44
2024-12-17 10:11:38
2024-12-16 10: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