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法官已经接受了第一和第二个分支。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检方律师认为第三个分支不成立,因此申请法官驳回。但是现在,这第三个分支也被法官接受,这就意味着孟晚舟的律师有了通过提供更多证据来要求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
为什么加拿大司法部认为第三个分支不成立?那是因为,一旦法官认为美方提供的证据就存在重大遗漏,那么证据链不完整,引渡的条件就不成立了。
而这次法官接受第三个分支,其逻辑是在于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合并考虑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在这种逻辑下,法官决定驳回检方律师请求。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加拿大法官的这种采纳被引渡人证据的行为是少见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采纳引渡人的证据,而法官接受了孟晚舟方的申诉逻辑后,就意味着有机会翻盘,即终止引渡。理论上,如果终止引渡,那么加拿大对孟晚舟的指控也就不存在了,孟晚舟即可回国。
但是,这一切都是逻辑上的,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做深入分析判断。因此,接下来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两点:
一、为什么加拿大法官的态度变了?之前不已经判定孟晚舟双重罪引渡成立吗?怎么现在出现了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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