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铁岭市成立奥莱项目领导小组,时任铁岭市市长张竞强任组长。
同年8月,张竞强组织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引进奥莱项目及相关优惠政策。会议决定违规向奥莱公司无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此后,铁岭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违反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将奥莱项目2706亩用地以每平米233.8元的起拍价挂牌出让,并于挂牌后补做地价评估报告和集体决策意见书。
判决书显示,奥莱公司摘牌第一批930亩土地后,为解决奥莱公司自有摘牌资金不足的问题,2010年11月,张竞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用财政资金为奥莱公司垫付土地出让金,共计动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4.2219亿元。
奥莱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未按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而是以转让境外公司股权的形式,将2706亩铁岭奥莱项目用地出让给香港新昌营造集团,获利港币18.28亿元。
经鉴定,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出让,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1062368200元。
判决书显示,今年7月7日,张竞强经辽宁省监委办案人员电话通知主动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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