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需要看到诚意。如果不承认上面两者性质上根本的不同,那么,所有核电站都可以无所谓保证绝对安全的问题,所有核电站未来都可以只关注安全排放,不必关注安全生产。
况且,谁能保证,经过重大核污染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跟正常生产情况下经过工艺处理之后的污水、废气无区别?就像网友反驳“日吹”时说的,你说安全,你先喝?
在整个福岛处理水问题上,日本政府与东电公司从头至尾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呢?
有一段时期,日本官方用“氚水”来定义核污染水。结果2018年8月,一些环保人士和自由记者经过认真分析东电公司发布的数据,发现“处理水”远不是仅仅残留氚,2017年度的“处理水”有60次碘129严重超标。
此后,东电也承认还存在锶90严重超标的问题。这就样,日本官方才不再使用“氚水”,而改用“处理水”。
结果不久后,日本专家再次发现问题,即经过东电设备处理的“处理水”,其全β值与主要的七种核种之间合计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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