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实际上体现的是一中原则。
按照一中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现在国民党“立院”党团提出“台美复交”实际上是“台独”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违反了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
第三,违背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潮流和国际社会的一中格局。
国民党“立院”党团提出的两项决议案根本不符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潮流。
尤其是,国际社会已经确立一个中国大框架,美国秉持的也是一中政策。所以,这两项决议案是行不通、办不到的。
这两项决议案的提出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不利于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
国民党有关人士提出的两项决议案实际上是“开错了药方、吃错了药”,甚至是“请鬼开药方”。
因为美国才是引发台海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外在根源,“请求美国协助来抵抗大陆”恐怕是引狼入室,某种程度上说是“与虎谋皮”,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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