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正在我国逐步推开,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两年前,人社部发布指导意见,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最近,试点城市之外的地区也开始引入长期护理险,受到居民的广泛关注。
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韩先生一周要往返石景山八角社区好几趟。他的父亲自去年4月份突发脑出血后,一直住院。“父亲情况比较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我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如果长期在家护理的话,我怕影响她的身体。目前也没有找到特别合适的机构,有的机构费用太高,负担不起。”韩先生说。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像韩先生这样家庭的现实难题。在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后,多数家庭人手立刻变得紧缺、经济压力增大、工作受到影响。而由于长期护理保障不足,不少老年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消耗了大量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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