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梁权履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梁权曾因“农民被判死缓 蒙冤十年重审无罪释放”案受到外界关注。
2008年1月25日,由山西省检察院建议再审纠正的“郝金安抢劫案”在山西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法庭判决,郝金安持刀将人致死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已蹲了十年大牢的郝金安被宣判无罪。
据当时媒体披露,针对这起案子,山西省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共有两位副检察长负责,其中一位就是梁权。
2008年10月,梁权调任山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正厅长级)。
2010年8月,山西省高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曾受到外界肯定。
时任山西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的梁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系统要是出了问题,那是不可想象的,是要丢死人的事情。”
在省高院工作3年多后,2012年5月,梁权去了省人大工作,2016年5月退休,退休4年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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