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吗?只要你是中国公职人员,无论是因私办理出境证件,还是花里胡哨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一律要给予严厉处分,轻则记大过,重则撤职或开除!
所谓“公职人员”的范畴是什么呢?据中国纪检委解释,公职人员包括了6类人员——1、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6类公职人员可以说是遍布我们的生活中,所以这部法律一时间不知道要让多少人手忙脚乱起来了…我们知道,一些公职人员在担任公职之时同时拥有中国之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甚至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甚至我们还听人说过——“参加华人社交圈活动,不要打听别人的来历,也不要聊及国内官场,会让一些人听了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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