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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该行动了:公布时间表!活捉台独分子

别总拿台湾民意说事,中国大陆14亿人民的钢铁意志才是最大的主流民意。

另外,我们在行动上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罚力度。我建议:

第一,可考虑修改《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工作的最新思想和研究成果吸纳进去。

该法从制定到现在已经15年了,形势和具体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要与时俱进,将一些条款进一步细化或修改。

比如,该法提出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但比较模糊、笼统。

现在可以明确哪三种情况,什么样的人和团体应界定为“台独”分裂势力,什么样的言行应被列为“台独”分裂事实?

“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有无定性和定量标准?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界定为“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列举了实现“和平统一”的五条措施,那么“非和平方式”的手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