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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发力深耕细作 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领域一场触及灵魂的革命。

立案登记制改革立竿见影,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迎难而上,公安改革破题前行……司法机关攻坚克难,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改革释放的“红利”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时代,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新征程,司法体制改革也面临新情况、肩负新使命。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指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模式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从改革广度看,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从改革深度看,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

——从改革方法看,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司法机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才能有效提升维护正义、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的质量水平。”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说,“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诉讼制度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