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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推企业减负措施 17条妙计助力实体经济

再出十七条举措 助力实体经济“轻装前行”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对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规范以及减少收费、加大培训补贴和引才力度,以及降低用电成本等方面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希望通过降成本“组合拳”让江苏实体经济轻装前行。

针对运输和建筑企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上缴收税不降反增的情况,《意见》提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特别在物流成本方面,鼓励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在收费措施方面,针对部分省级以上协会仍存在的要求企业提供赞助、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情况,《意见》明确了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范围和治理重点。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进行了创新和突破,首创了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同时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范围从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扩大至30人以下的企业。对500人以上的企业,可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也是一大创新举措。同时,对于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让企业最大力度享受政策红利。

除了收费方面,《意见》中的补贴措施也涉及到职工培训补贴以及引才奖励补贴。对首轮降成本意见中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工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实施,此轮《意见》提出了实施细则的出台时间,加大减负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倾斜力度。同时提出加大引才奖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企业,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电价调整政策,加强对垄断商品以及服务的价格管理,严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低价购买商品的行为,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通过垄断协议等方式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