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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会:云南智慧城市建设面临四大短板

建立政策扶持机制落实资金保障。

在智慧城市基础性系统建设方面,应由政府出面投资实施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制定规范的职责分配、资金注入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能、保障各项资金顺利运转,为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保驾护航。编制实施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重点在物联网规划、平台建设、应用示范、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

创新政府扶持资金的有效动态支持机制,建立在投融资、税收、产业发展、本地化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保障扶持政策。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同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选择近期城市发展热点地区进行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形成引领带,比如盘龙区的“数字盘龙”,就是探索社会治理与政务服务的智慧政务新模式。

在民生服务领域方面,政府应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设计者,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社会各方、不同领域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引导社会资金加入智慧城市的建设,由企业直接按照市场的规则投资、运营。并通过发行债券或者股份制等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向城市的信息化转移。

将内容创新和业务应用作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