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由来
1992年中韩建交后,针对渔业捕捞方面的摩擦,韩国不断抗议,指责中国渔民“跨界”。
1993年10月,中韩外长会晤时,提出要举行专门的渔业会议。
93年12月,汉城举办了第一次中韩渔业会议,涉及范围为海域划界,专属经济区,环保,渔船管理,事故处理等问题。
1994年6日,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都面临最难啃的骨头--“专属经济区”划分。谁也不打算让步。
经过十几个回合谈判,1998年8月,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中方禁止了韩方在长江口岸捕鱼。
韩方提出要先签订《协定》,然后两年内停止到长江口水域捕捞。
这期间,双方谈判底牌都是机密的,但2000年8月3日,在专属经济区未明确情况下,中韩却签定了《协定》。
现在看,应当是有内鬼出卖了中方情报(底牌)。
协议主要有16个条文,两个许可,一个谅解备忘录组成。主要内容有
“过渡水域”
“暂定措施水域”
“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
“维持渔业资源”
不合理的《协定》
实际上韩国专属经济区在协定中,只有海岸基线起60海里,中国也一样。因为这个《协定》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划分两国专属经济区,只是明确了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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