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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新规发布 旅客食宿自理

《规定》明确,承运人(即航空公司,编者注)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同时,要求承运人应当积极探索航班延误保险等救济途径,建立航班延误保险理赔机制。

那么,一旦出现了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情况,旅客又可以享受到航空公司提供的哪些服务呢?

一种情况下餐食和住宿旅客自己掏腰包: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对于以上服务,如果航空公司(承运人)不能严格履行,将面临民航管理局的处罚。《规定》强调,未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对航空公司也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后很悲伤地告诉你,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比例是最高的。

此外,对于“机上延误,即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根据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