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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新规大限将至 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 必须实名

《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在开立Ⅱ类、Ⅲ类支付账户时,分别通过至少三个、五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是为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开立匿名或假名账户从事欺诈、套现、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是对支付机构提出的监管要求。

网络支付账户信息不全将影响“余额”使用

受到央行新规的约束,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支付平台为了保证用户在7月1日后依然能顺利使用现有支付服务,因此纷纷开始行动。

22日,支付宝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支付宝将在《办法》出台后正式启动相关系统升级与改造工作,并且帮助用户进行相关操作。”

对于不少网友质疑支付宝为什么要“升级认证”才可以付款?蚂蚁金服集团客户中心认证微博账号明确回答称,“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支付账户需要完成实名要求的哦。”同时指出,“不补全的情况下,在2016年7月1日后,支付宝账户将不能再用于收付款,建议您及时完成信息补全。”还表示,届时用户的快捷支付和网银都无法进行付款。

去年5月的一篇公开报道显示,截至当时支付宝公布的实名制账户超过3亿户,但其之前公布注册用户数超过8亿,其中有不少是非实名账户。

仅在支付宝发布实名认证公告3天后,25日中午,微信支付在其官方账号“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发布了题为的短文。文中提示,“账户信息不全的用户需在7月1日前完善信息,以享受更全面的支付服务。尚未完善信息的用户在使用微信支付时,系统将于近期逐步进行提示和引导,以帮助用户对账户信息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