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曾拒绝和解:不存在商标侵权
2012年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而江苏卫视则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
江苏卫视被判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时隔三年,这起诉讼案件终于有了定论。原告金阿欢的代理律师所在的公司公布了终审结果:江苏卫视被法院终审判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历经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这一结果的公布意味着《非诚勿扰》将有可能改名。
有媒体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阿欢只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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