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借款纠纷案的审结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使得很多人对于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法律边界感到困惑。
究竟什么时候应该选择转账,什么时候应该发红包?此外,关于特殊金额如520、1314等的转账,是否可以要回?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微信借款纠纷案,裁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有本质区别,
红包属于赠与,而转账则属于借款。该判决要求被告周先生偿还原告刘女士借款12900元。
此案源于2019年,刘女士通过微信认识周先生,随后周先生以经济困难为由向刘女士多次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含有“赠与”意义,而微信转账则需具备借款关系的证据。
在具体情况下,法院认定其中2769元是刘女士的赠与,无需返还,而转账的12900元则应由周先生偿还。
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热议,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表达对于微信红包和转账的理解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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