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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43名未成年人文身,老板该向社会道歉吗?

近日,就陕西省靖边县某文身店经营者庞某某向43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一案,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庞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文身。未成年人自愿文身也违法?该案中的老板又为何被判向社会道歉?

文身逐渐低龄化,可能存在哪些健康隐患?

据悉,该案是陕西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靖边县检察院介绍道,之所以会提起本次诉讼,是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左手臂、手背有大面积的文身。

经询问,这名未成年人是在庞某某的店中文身的。随后,靖边县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其经营的文身店进行检查。

经查证,该店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提供文身、清洗等服务,所用机器、文身针和文身颜料等均从网上购买,没有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

中新网了解到,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在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