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公共楼梯的设置,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
对于配套设施,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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