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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女连杀3人未判死刑,人民日报都为她请命

1990年7月,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使绍兴市这座古老的江南水城显得生气勃勃,一片兴旺繁荣。蒋爱珍16岁离家到新疆,转眼之间已经18个春秋,小城变得年轻、漂亮了,但母亲衰老了。蒋爱珍自己心中伤痕累累,可说是身心憔悴。70多岁的老母亲把蒋爱珍紧紧搂在怀里,一行行老泪滴落在34岁女儿的脸颊上:“妈妈再不让你离开了,妈妈讨饭也要把你带在身边……”

蒋爱珍给绍兴市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写了信,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她的信引起了重视,被安排面谈。

信访办的同志听取了她的陈述和要求后,审查了她的狱中表现的材料、她的提前释放证、她的作为劳改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奖励,以及关于她的经历、她的犯罪经过,她的案件在全国引起反响的报道,其中包括笔者1988年10月发表在《法律与生活》刊物上那篇《蒋爱珍杀人案始末》。审查了这些材料后,绍兴市市长作出了由公安局为她落户、由卫生局为她安排工作的批示。

1990年10月,蒋爱珍的户口由新疆转入绍兴市。这期间的一个晚上,蒋爱珍到卫生局长家里商谈工作安排的事宜,正巧来了一位中年男同志向局长请示工作。局长介绍他认识在座的蒋爱珍时,他兴奋地与蒋爱珍紧紧握手,说:“1979年我在《人民日报》上看到对你的案件的报道,我当时在部队当兵,我给你写过信,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