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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港府终于拔刀出鞘,西方鹰犬全军覆没

罪成!

7月27日下午,首例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两罪均告成立。

那些一度嘲笑香港国安法是“没牙老虎”的人,如今都被打脸了。

持续追踪该案的一些美英媒体第一时间进行报道。

它们一点都没让人失望地齐刷刷站成一排,抹黑污蔑3名香港法官依法做出的裁决,称其“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对于裁决认定“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港独”口号,它们尤其“耿耿于怀”,继续试图帮着被告和“港独”势力狡辩。

而这个定性,恰恰是“香港国安法首案”备受关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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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点,香港高等法院,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的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和陈嘉信宣读裁决结果,被告人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以及“恐怖活动”两罪成立。

去年7月1日,也就是香港国安法生效第二天,当时23岁的唐英杰驾驶插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在湾仔先后冲过三道警方防线,期间有示威者呼应,警员要求停车,但唐英杰没有理会。摩托车冲向第四道防线时,有警员试图拦截但失败,3名警员被摩托车撞伤。

唐英杰随即被捕,成为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嫌犯。

被控罪名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是指被告摩托车上插着“港独”口号旗帜,并与其他示威者有“互动交流”。

据香港01、东网等港媒报道,法官杜丽冰在裁决中认为,唐英杰明知这个口号“带有分裂国家的意思”,当时就是想通过展示这个旗子将分裂国家的思想传播给他人,“煽动”之罪确凿无疑。

恐怖活动罪,则主要指被告骑着摩托车撞伤3名港警。

根据现场警员描述,唐英杰冲向警方设置的第四道防线时,与警员最近距离不超过2米,而摩托车又属于“致命武器”。在多名警员大叫“停车”时,唐英杰非但没有理会,反而加速。

法院裁决中指,这种行为“不但具严重暴力及属危险行为,更危害公众及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