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显然是违法:滴滴出行肯定是违法了,而且有两个方面违法,一个是《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一个是《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先看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这是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这其中关键在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目的,就是“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毫无疑问,鉴于“滴滴出行”掌握数据的重要性,其信息系统及数据存储平台无疑属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
既然要上市,而且是去国外上市,就不去找法律条文了,按正常逻辑,也应该主动申请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从目前看,可以确定没有申请审查,直接去美国上市了。这才有国家有关部门对其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另外,公告明确要求停止新用户注册,也是一种保护数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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