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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香港望北楼的大陆富豪,和背后的皮条客

但香港绝非“法外之地”。大陆律师郝俊波对媒体说,“安全”只是富豪们的心理安慰。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香港和内地尚未签署引渡协议,但是有互助机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安全只是富豪们的心理安慰。

社科院国际法博士研究生杨柳发表的学术论文称,上述规定为香港与内地间开展司法协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两地间至今尚未签订任何刑事司法协助协议,加上不同法域间明显的法律冲突,致使两地司法机关在移交逃犯合作中面临诸多法律障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向《棱镜》指出,若是 “逃港”人员已取得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在被移交时,相对于直接在内地被逮捕,还是会“占些便宜”。

郝俊波也承认,涉案的富豪们在被中国的纪委机关约谈、协助调查,但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下,藏身于香港是不错的选择。运气好的话,事态好转了,还可以返回内地, 像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一样继续生活。

前两个月刚刚被迫出走的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即是一个例子。据《南方人物周刊》报道,2012 年 5 月中旬,吴长江因涉重庆南岸区委书记夏泽良一案被中纪委谈话,不得不离开雷士照明董事会,后在朋友建议下滞留香港。在港期间,吴下榻的也是四季酒店, 当年 6 月份,他还在四季酒店接受了腾讯财经的专访。后来,形势转好,吴长江返回内地,并重新进入雷士照明董事会。

当时身陷风波的吴长江,和大多数滞留四季酒店的富豪一样,仍能遥控内陆事务,指挥当时那场回归雷士董事会的“争斗”。这也是吴长江、张大勇们最终将香港作为“避风港”的重要原因:能够继续控制大陆的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