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出台
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最高月补3600元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日前出台。根据《实施办法》,本市将进一步强化养老“兜底”,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扫除“经济障碍”。其中规定,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最高将享受每人每月3600元的补助。
享受补贴人群范围扩大
新调整的《实施办法》共21条,明年1月正式落地实施。据了解,市民政局在2016年就曾出台过困境家庭服务对象相关补助的实施办法。相比四年前,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对入住养老机构可享受补贴的覆盖面有所扩展。
根据新的《实施办法》,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体,包括:城乡特困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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