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孟晚舟引渡案在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继续进行。据说法院为此轮聆讯预留了5天时间,而这5天对于孟晚舟来说至关重要。
26日,孟晚舟亲自出席了聆讯,在聆讯中控辩双方围绕加拿大执法部门在拘押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问题对证人展开交叉质询。他们的作证,慢慢展示了加拿大警方逮捕孟晚舟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应美国当局要求逮捕孟晚舟,主要具体实施人,加拿大皇家骑警温斯顿·叶也出席了此轮聆讯,所以不难发现,温斯顿·叶的证词前后矛盾,存在诸多问题;不仅如此,这些警察真正关心的是孟晚舟的电子设备。我们节选了其中一些疑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疑点:温斯顿·叶在2018年11月30日前往温哥华机场,声称目的只是去“看一看”孟晚舟有没有在航班上,还有就是去通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有逮捕令的存在,但温斯顿前往机场时,却没有把逮捕令带在身上。
第二个疑点是:加拿大检方曾在11月30日给温斯顿·叶发了一份通知,上面有执行逮捕孟晚舟的一些“要求”,其中包括让他在执行逮捕后写一份事件时间表,但他并未写下这份时间表。
第三个疑点,也是最大的一个疑点:温斯顿·叶反复称,之所以没有按照原计划在飞机上立即逮捕孟晚舟,而是延后3小时拘捕孟晚舟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担心她随身携带水果刀之类的凶器,或者带有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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