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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临终前的三道遗嘱 无耻至极!

说起慈禧其人,绝对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罪人。她一生骄奢淫逸,在掌权的48年间,签订了不少卖国条约,让中国成为被西方列强侵吞的对象。那么,这样一人临死前会立下什么样的遗嘱呢?

1908年11月13日清晨,也就是光绪皇帝去世的前一天。

慈禧和往常一样起床,十几个太监围着她,有梳头的也有专门伺候洗脸的,她的气色似乎比平日里要好。但慈禧知道,自己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她开始安排后事,为后人留下了三道遗嘱。

第一条:立溥仪为皇帝。慈禧确立溥仪为皇帝继承人时,当时光绪仍只有三十几岁,正当壮年,事情却有很多蹊跷。对此,慈禧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戊戌政变”之后,慈禧非常痛恨光绪曾要发兵围颐和园,甚至还要将她囚禁。若不是后来她“力挽狂澜”,自己的同治地位险被颠覆。为了防止光绪在自己死后咸鱼翻身,慈禧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先把光绪的谥号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