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情感 > 正文

出轨男与“小三”同居生子,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两人犯重婚罪获刑

出轨后不顾妻子挽回,坚持与“小三”同居生子,结果男子和“小三”双双获刑。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重婚罪案件,男子王强(化名)和女子李丽(化名)因重婚罪,分别被判刑。

王强和妻子刘梅(化名)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2015年3月,王强在老乡聚会上认识了李丽。在王强极力追求下,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共同租房居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16年7月,王强和李丽的关系被刘梅发现,刘梅带着女儿找到了李丽,将王强已结婚的事实告诉了她,并希望挽回和王强之间的感情。对此,王强向李丽承诺自己会与刘梅离婚,实际上却没有。之后,王强和李丽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去年12月生育了儿子。对此,刘梅到派出所报了案。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