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某终于坐不住了。第二天中午11点半,他主动给承办法官打了电话。法官要求其尽快到建邺法院来解决问题,要么还钱,要么拍卖房产。当天下午3点半,执行申请人联系承办法官,称王某某已联系该公司,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双方将到法院来进行调解。
下午5点,王某某与公司代理人来到建邺法院执行局。王某某首先表态,案件的事情过错在自己,没有与法院沟通,又称蒋某某有急事无法前来,其全权负责解决案件问题。经磋商,申请人同意蒋某某夫妇分三期履行,在今年9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如有一期违约,即拍卖房产。承办法官随即对王某某进行了口头警告:如违约,除拍卖房产外,将对其夫妇予以司法拘留及罚款,绝不姑息。至此,该案终于告一段落。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事例时常见诸媒体。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成“老赖”,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个案件警示我们的公职人员,作为民众的表率,心要诚、身要正,做了‘老赖’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该案执行法官表示。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7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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