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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民政组织学习“英雄烈士保护法”

扬子晚报网6月9日讯(记者 董婉愉)为了更好尊重烈士、英雄,南京市栖霞区双拥优抚安置科工作人员学习今年第五期《中国双拥》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条文,对该法有关“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等内容,表示一定好好学法、用法,为英雄烈士的保护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的实行,必须有一批懂法、敬业的工作人员,南京市栖霞区双拥优抚安置科工作人员主动学习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