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落实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纠正一批冤错案,出台防范冤错案的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啃下了最难啃的“硬骨头”,牵住了“牛鼻子”,立起了守护公正和正义的四梁八柱。司法公信力在不断提升,打开司法便民的大门,不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八十四项相关改革举措,按照中央深改小组的要求,这些举措要在今年底前逐一具体化。7月3日,367名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庄严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
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牛鼻子”,“谁办案谁负责”、“案子怎么判,法官说了算”司法责任制给司法机关注入活力,也让司法人员深感责任与压力。据了解,目前各地法院院庭长、检察长办案制度初步落实,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普遍较改革前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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